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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往外送平台業者,把外送員的所得扣繳憑單薪資,列為其他所得,導致申報所得稅時,無法使用20萬元薪資扣除額,以月領6到7萬元的外送員來說,每年多繳1萬到2萬元綜所稅,經過國稅局更正後,今年已報稅的外送員,將可以重新申報。 (「鏡新聞」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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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A4%96%E9%80%81%E5%93%A1%E6%89%80%E5%BE%97%E5%88%97%E8%96%AA%E8%B3%87-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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